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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怎样合理安排B超检查

来源:合肥妇科网  发布时间:2018-09-08

  B超检查是为了监测胎儿的生长发育,降低畸形儿和有缺陷儿的出生率,所以孕期B超检查是很必要的。但有不少孕妇对做B超检查的安全性表示担心,且对怎样合理B超检查有很多疑问,那么孕期怎样合理安排B超检查呢?

  首先,孕早期(特别孕8周前)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,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,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。

  下列情况需要安排B超检查:

  1、阴道流血及腹痛者,需排除异常妊娠,如宫外孕、葡萄胎、稽留流产。

  2、孕前或早孕时有盆腔包块或子宫肌瘤的病人。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,为今后的治疗提供依据。

  3、停经时间不清,根据症状、体征难正确估计孕周者。一般放在孕10~13周检查较为合适。

  孕中、晚期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,B超检查还是相对比较安全的。从孕20周起就应定期进行B超检查。

  1、孕20周左右观察胎头、脊柱、心脏、肺、胃肠、双肾、膀胱、外生殖器、四肢,此时,胎儿四肢舒展,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检查的最佳时期。

  2、孕24~32周重点观察胎儿鼻唇部、心脏。可发现鼻唇部、心脏的畸形情况。

  3、足月妊娠(孕37~41周)注重胎位、脐带、羊水、胎盘分期、估计胎儿大小,通过脐血流了解胎儿安危。

  此外,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妇更有必要在24~28周进行胎儿超声心动检查:

  1、有先天性心脏病史者;

  2、母体患糖尿病、结缔组织疾病;

  3、妊娠期母体接触过特殊药物或受到感染;

  4、母体酒精中毒;

  5、高龄孕妇既不正常孕产史;

  6、胎儿心律失常、胎儿水肿、染色体异常。

  合肥产科医院专家提醒:一般情况下孕期需做3~4次B超检查就足够了,但如果孕期出现腹痛,阴道流血,胎动频繁,减少等异常及胎位不清,还需根据医生检查情况酌情B超检查。 (产检B超检查什么时间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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