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司法厅(皖价服【2011】90号)文件精神,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自2011年6月1日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如下:
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收费标准
1、精神状态评定,600元,包括智能障碍评定、精神疾病医学诊断等。
2、刑事能力评定,1500元,包括责任能力、服刑能力、性自卫能力等。
3、民事能力评定,1500元,包括民事行为能力、劳动能力等。
4、诉讼能力评定,1000元,包括受审能力、作证能力、诉讼行为能力等。
5、司法精神病因果关系鉴定,2000元,包括精神损失、精神伤残评定、精神伤病关系鉴定等。
6、多导心理生理检测评定,2000元。
7、法医精神病鉴定文证审查,1000元。
注:1、以上收费项目不包括各项辅助检查。
2、特殊情况下(如复核鉴定、重新鉴定等),以上述基准价格为基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取费用。